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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张杰、谢娜购房不存在“跳单”行为,爆料房产中介遭反诉,涉及隐私权、名誉权纠纷

时间:04-13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61

法院认定张杰、谢娜购房不存在“跳单”行为,爆料房产中介遭反诉,涉及隐私权、名誉权纠纷

法院驳回原告上海雅銮的全部诉讼请求。 图源:天眼查本报记者 李贝贝 上海报道房产经纪人“H先生”爆料张杰、谢娜夫妇“跳单”一事日前尘埃落定。4月4日,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雅銮”)起诉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简称“上海思和”)的中介合同纠纷案一审败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认定张杰、谢娜购房不存在“跳单”行为,驳回上海雅銮的全部诉讼请求。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上海雅銮的法定代表人霍如学在朋友圈发文称“不认可这个判决”。而截至发稿,其未回复《华夏时报》记者所提出的“是否考虑上诉”等问题。“跳单”风波逐渐平息之际,4月1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向上海雅銮房产经纪公司及霍如学等人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方为谢娜、张杰,案由涉及隐私权、名誉权纠纷。4月12日上午,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张一君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说,该案件经谢娜、张杰一方申请,为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介非独家代理,两被告不存在违法行为2022年2月份,一名房产经纪人“H先生”爆料,指责张杰、谢娜夫妇在购买豪宅期间,存在“跳单”、避开高达118万元中介费的行为,引发社会关注。H先生称,其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两次带领张杰、谢娜看房,随后以“不喜欢,不会购买”的理由结束了此次带看,不久后谢娜与其母亲以“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购买了之前由其带看过的房源。H先生认为,谢娜夫妇此举为“跳单”行为。而谢娜张杰方律师则指出,H先生捏造事实,之后双方对簿公堂。2022年10月27日,该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今年4月4日,该院发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原告)要求认定谢某存在’跳单’共谋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判决书,上海雅銮是张杰、谢娜购房时接触的第一家中介公司,其代理销售思和中心(被告)持有的包括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07弄思南公馆东苑7号101室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在内的多套房产,但未签订书面合作协议。2019年6月21日、22日,时任上海雅銮客户经理的霍如学(即“H先生”)按照既往代理销售模式安排并陪同张杰、谢娜及谢娜母亲等人两次前往标的房屋看房。谢娜方看房后,表达了计划购买系争房屋的意愿,并表示其不具备在沪购房资格,拟考虑以公司名义购房,霍如学告知其可以注册公司后购买,但其后谢娜方表示不再购买。之后,上海雅銮获知意向买家通过太平戴维斯公司以“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于2019年12月14日签订了网签合同,购买了系争房屋,购房金额为5920万元。按上海雅銮所言,谢娜等人为其2019年6月21日的带看房意向客户,根据《思南公馆·东苑来访登记表》备注约定,对于带看客户的有效期为6个月,即在2019年12月21日前,谢娜等人作为上海雅銮的客户,是公司独有信息,而思和中心在明知存在客户有效期、且谢娜方因限购原因通过注册公司买房的情况下,疏于审核有效期和眉开眼笑公司的股东情况,造成太平戴维斯公司居间成功。鉴于上述情况,上海雅銮认为思和中心“跳单”,谢娜或构成“跳单”共谋,于是其将思和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思和中心支付佣金59.2万元等。对此,被告思和中心认为,系争房屋非独家委托,带看房屋不代表中介关系成立,亦不代表提供了中介服务,且不论是作为出卖方还是购买方,均有市场选择权等;太平戴维斯公司亦辩称,除购房者有权选择心仪中介公司完成交易之外,该公司是接受眉开眼笑公司的委托,而非上海雅銮意向客户的委托。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指出,“跳单”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是指委托人利用中介公司独有信息而绕开中介公司直接与另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减少自己应当支付的中介费用或中介公司无法获得应得报酬的行为。据此,法院认为,上海雅銮要求认定谢娜存在与思和公司“跳单”共谋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思和中心在与上海雅銮中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并不存在违约行为,故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上海雅銮的全部诉讼请求,且案件受理费9,720元亦由原告负担。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霍如学在朋友圈发文称“不认可这个判决”。而截至发稿,霍如学未回复记者所提出的“是否考虑上诉”等问题。谢娜方反诉隐私权纠纷案即将开庭值得注意的是,在中介合同纠纷案一审败诉后,上海雅銮被谢娜夫妇告上法庭,从原告转为被告。2022年2月8日,谢娜、张杰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H先生”在发布中捏造事实,提及的“跳单”“威胁”等虚假信息已涉嫌造谣诽谤。同时,偷拍并发布个人隐私等行为也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2022年8月17日,谢娜、张杰起诉被告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霍某某、项某某隐私权纠纷案、名誉权纠纷案分别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2023年4月1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案号为“(2022)沪0116民初3182号”的送达公告,公告内容为:“项某某:本院受理谢娜、张杰诉霍某某、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项某某隐私权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届满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一日),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4月12日上午,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张一君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说,目前媒体已对“跳单”事件的一审宣判进行了相关报道,但有些信息不一定准确,需要在此做澄清。对于金山法院目前正在审理的案件(即谢娜方诉上海雅銮及霍如学等隐私权、名誉权纠纷案),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仅就程序、过程进行一定披露,相关实体问题仍需予以保密。其称,“跳单”传言后不久,2022年3月,谢娜方面就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了上海雅銮、霍如学以及信息发布平台注册者项某某。该案件由于疫情封控、法院传票无法送达至项某某等因素,开庭日期从2022年4月延期至8月、又进一步延期至10月才第一次庭审,此次金山区法院公告的开庭传票,系黄浦法院一审宣判后,恢复原来中止的庭审程序。实际上,在黄浦法院宣判后,原告上海雅銮在法定上诉期未提出上诉,该一审《民事判决书》目前已经生效。接下来,金山法院审理的名誉权、隐私权案件,将由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张一君律师、袁春松律师全权处理,该案件经谢娜、张杰一方申请,为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针对黄浦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文书,坦率地说,我们尊重更专业、更有价值的中介公司。”张一君律师直言:“对于中介公司的选择,我们不仅选择其专业性,职业操守,更会对交易模式,交易风险进行判断,这就是我们选择太平戴维斯公司的理由。相对而言,雅銮公司在业务上并不熟练,尤其是在公司购房是否构成限购这一事实上给了我们错误的信息,这就是雅銮公司在’带看’后一直没有与谢娜一方保持联系的原因,因为他自己也认为谢娜一方无论是个人购房还是公司购房都属于限购。”张一君律师强调,购房者选择房地产中介需要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作为公众人物对于风险的把控较大众更为严格,遭到偷拍的谢娜方自然会缺乏对上海雅銮及霍如学的信任。而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霍如学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并全资持股。目前,该公司以及霍某已因多个合同纠纷案件被上海百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申请限制消费,霍某本人被限制出境。此外,上海百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申请对雅銮房产进行破产审查,法院现已受理该破产清算案。责任编辑:张蓓 主编:张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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